1.福建质量安全监督系统网主体部分监理单位说需配四个人是怎么配备

2.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

3.基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看法

4.职业技能认定的监督检查系统包括什么

5.信息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质量监督电脑系统,质量检查系统

建筑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综合性项目,其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和知识也很广泛。在建筑工程中,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影响到了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还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因此,要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是建筑行业中的首要任务。本文我们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展开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有了全新的发展,在建筑行业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时,要运用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措施来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不仅是建筑行业内的重点问题,也是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现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建筑工程在社会经济中是一种另类产品,其质量问题会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直接影响,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能满足人们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

1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相当激烈,要想在众多的建筑行业中站稳脚跟,只能通过提高自身建筑工程的质量来实现。因为,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了建筑产品的质量,所以,我们必须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中包含了很多的问题点,其中在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时,质量的管理是重心,为了建造出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在对建筑工程施工时,应采用安全文明的施工方式。建筑施工质量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建筑产品的主要结构质量,使用性能的质量,美观方面的质量。因建筑工程的设计问题,施工质量问题都会对建筑工程的使用性能造成影响,所以,为了确保建筑产品的质量,就要对建筑的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并加强对建筑施工整个过程的质量管理,从而建造出高性价比的建筑产品。

2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2.1社会对建筑质量的监督

社会的舆论和实社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在建筑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由于,建筑设计面对的是民众,所以,建筑的设计和建筑的质量要充分适合大众市场的要求,反之,会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阻碍。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相关法律和社会监督也促进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形成。要使建筑工程有可靠地质量,就必须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管力度,加快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系统。

2.2对建筑主要结构质量的监督

建筑施工质量的安全可靠性,是需要通过加强建筑主要结构的质量控制来实现的,建筑工程的主要结构不仅关系到大众的人身安全,还对社会主义的和谐建设起到促进作用。目前,建筑工程主要结构的质量问题处于被迫形式,建筑质量上也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建筑所用的材料不在规定范围内,建筑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建筑施工不合乎标准,使工程质量下降;建筑施工中混凝土的工程质量不达标,并且建筑工程也不美观。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3.1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管理系统不完整

目前,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测并不规范,全国建筑事业管理的行政部门是工程建设部门,因建设事业、建设行业、建设体系等许多概念都没有各自明确的定义,所以,它们都易与建设工程监督相混,这就使工程监督建设的立法内容、立法规则和调整区域出现很多问题,使立法的成本得到了提高,使行政部门的能效减弱。

3.2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程序不合理

建设部门的竣工验收都是由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来完成的,建筑工程在通过了质量监督单位的验收后,因为买方仍觉得建筑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所以又向工程监督单位重新申请考核验收,其结果就使工程进行了重复的检测,使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严重浪费,在以上的复验结果中,大多数工程质量都还是合格的,倘若质量监督人员违规操作,把有质量问题的工程仍然交给购买方使用,那将会使买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杜绝上述情况的发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一定要指派受法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并要依据相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督合同,来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管。

3.3建筑工程监理部门的经费不充足

我国大部分的监理部门都只是靠自身力量来解决所需经费问题,在建设单位将监理酬金交给监理部门的过程中,建设部门为了节约资金,一般都不按标准来确定监理酬金,甚至会要求监理部门减免部分费用,这一现象也就导致了监理部门即使接到了任务,也很难及时派出人员和设备去处理。一些建设单位拖欠监理部门监理酬金的现象也经常发生,这就使监理部门的经费紧张,甚至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是问题,监理部门的工作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样的恶性循环,最终会使建筑工程质量受到损害。

3.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并且对专业知识也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达标,在工作中也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甚至给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了直接影响。

4改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应措施

4.1完善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筑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建筑行业在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问题是首要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过程中每项技术规范、监督章程都要进行修正,从而为监督职责提供正确的凭据,并且确保了每个监督部门能够做到严格执法,最终提高了建筑工程监督的水准。

4.2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我们应主动建立起多样式的建筑质量监督体系,还应推行利于建筑行业的相关制度,建筑工程监督要达到体系要求,并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政策的建立,为工程建设创造出良好的监督环境。建筑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在相关政策的落实下,要依据切合实际工作的需求,不仅要把建筑质量监督进行合理的分布,还要加强对建筑质量的监管力度。在连接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构造的调整后,应在建筑工程监督所需要的方面予以偏斜,努力争取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水平显著提高。

4.3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效率

建筑工程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必要过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比发达国家起步晚,虽然人们对工程监理的注重程度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无法为监理工作创造出更好的工作氛围,因此,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尽可能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能效,并要给予监理部门更多的自动权利,监理部门自身也要不断提高能力,并严格依据质量规则、技术水准等展开监理工作,使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中发挥最大的能效。

4.4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准的高低与人员的技能有很大的联系,所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那些技术水平高、并且懂法律的人员引进到建筑工质量监督部门中,对于在职人员,我们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此来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使他们能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

5结束语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仍需改进,在社会经济和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下,全新的质量监管系统的建立已迫在眉睫,由于,建筑行业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还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须要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努力创造出既符合施工方又符合买方要求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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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安全监督系统网主体部分监理单位说需配四个人是怎么配备

请仔细看第3点内容

网络报名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

单位初审

把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上交给公司,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于指定时间,按属地原则到所在设区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省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网上缴费

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在限定时间内,网上缴费。

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

一名负责安全的监理员、一名专业配套的监理员、一名负责土建专业的监理员和一名负责其他专业工程的监理员。

项目监理人员必须配置1名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根据监理合同范围配置1名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房建工程最少配置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专业工程最少配置1名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福建质量安全监督的主要职能是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承担全省房屋建筑,或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基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看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切实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防止工程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以下简称动态监管),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重点,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记分及行政处理相结合方式进行监管。被监管的实体或行为样本应采取随机抽(巡)查确定。本办法所称责任主体包括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是指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责任人是指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第三条日常动态监管由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在项目监督工作中具体实施;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督(巡)查中发现责任主体存在应予以记分情况的,应责令项目监管部门予以监管记分,项目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记分,不得增减。第四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活动实施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应当遵守本办法。责任主体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应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五条动态监管是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是量化评价责任主体诚信行为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监管部门应根据信用评价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工作,对施工现场存在可评价项目的,原则上每一季度应评价一次。第二章记分值设定第六条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事实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应按照附表1规定的记分项目分别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记分。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存在违规事实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应按照附表2规定的记分项目分别对监理单位和总监记分。第八条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以工程项目开竣工或完工时间作为记分周期,期满记分值自动归零;当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超过2周年时,责任人以每2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第三章记分实施与管理第九条项目监管部门应根据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标准规定的监督检查频率、内容和本办法,把监管工作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检查与监管工作。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监管记分:(一)按监督工作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抽查抽测时,应同时按照本办法相应内容开展监管记分的。(二)上级监管部门开展督(巡)查时责令项目监管部门予以监管记分的。(三)实行差异化监管监督检查的;(四)经监管部门批准应进行其它监督检查的。第十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省质量安全网“质量安全日常动态监管系统”中建立“质量安全动态评价和监管系统”(以下简称质量安全监管系统);项目监管部门在实施违规事实调查确认、记分以及违规处理等动态监管时,均应登录到该系统进行操作。未在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公示送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记分告知单等文书,不能作为责任主体改正和记分的依据。第十一条在对违规事实进行调查时,应由2名及以上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证的监管人员(以下简称监管人员)共同对发现的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施工现场有关单位及人员应按照要求协助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咨询,不得干扰阻拦。第十二条监管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当场锁定违规事实,如实填写《责任主体项目违规事实确认单》(详见附表3,以下简称《确认单》),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应在《确认单》中“违规事实确认”栏上签字确认,并由监管人员核实签字后作为给该工程项目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记分的依据。责任人不认可违规事实的,应在《确认单》“其它事项”栏上写明不同意见和理由,视同当场提出异议。同一时间、同一部位的违规事实不得重复记分。责任人不在现场或拒不签字确认的,可由在场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给予记分;责任人和在场的其他相关人员均不签字确认且不陈述不同意见和理由的,监管人员应在《确认单》“其它事项”栏上注明情况后给予记分。在对违规事实进行调查时,应锁定违规事实的具体位置,确保可追溯性。违规事实等信息采集宜在“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进行,网上形成《确认单》后下载打印,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受网络等其他原因限制的,《确认单》可不在网上形成,但要确保记录完整准确。第十三条违规事实等信息网上采集后(信息采集不在网上形成的,信息采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监管人员应将项目的《确认单》记入“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中)系统自动生成《责任主体项目违规记分告知单》(详见附表4,以下简称《告知单》),由监管部门内设部门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监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应将《告知单》纳入网上公示送达,网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应重新派人核查确认后纳入网上公示送达,责任主体应及时上网查收核实。第十四条在违规事实调查中责任人当场提出异议的,监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另行指派人员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并在作出核查意见的次日内在“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中予以记录并公示送达,同时应将核查意见书面告知异议人。第十五条责任主体在《告知单》等公示期内对记分有异议的,应先申请核实,当对核实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再申请复核,复核为最终结果,不得再申诉。提出异议的责任主体应提供、****、具体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是否受理应当场做出决定,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可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异议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区市、县(市、区)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进行督(巡)查,责任主体如对项目违规事实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不得再提出申诉。第十六条责任主体按下列程序提出核实或复核申请,核实和复核机构应分别在决定受理后5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实或复核决定,并在作出核实或复核决定的次日内在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中予以记录生效,同时将核实或复核决定书面告知异议人。(一)由县(市、区)监管部门实施确认与公示告知的,责任主体应在《告知单》网上公示期内向相应的县(市、区)项目监管部门提出进一步核实书面申请;当责任主体对核实结果仍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核实决定2个工作日内向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核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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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认定的监督检查系统包括什么

20世纪90年代,我国少数地区开始了最早的信息化管理。在建筑业信息化发展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于2003年、2011年、2016年发布了《2003—2008年全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2016—2020年建筑业发展纲要》,对建筑业企业信息化、行业监管和服务信息化提出了每个阶段的建设任务。

各个地区也先后建立了工程质量监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图审查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业务系统,为行业监管、决策分析、政策制定提供了一定的支撑,也一定程度推动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发展,但仍存在监管头绪多、数据共享程度低等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缺乏信息化顶层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系统均各自建设,存在系统标准不统一、业务难以协同、功能不齐全以及信息共享难度大等问题,网络安全保证技术力量欠缺。

二是有待扩大工程监管数据信息化覆盖范围。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性数据信息尚在采用简单的手工统计和报送方式,造成数据信息采集不科学、不准确、不及时,过程痕迹难保存、难查询,出现问题无法溯源。

三是缺乏施工现场监控手段。工程建设具有项目多、周期长、工艺复杂和责任主体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目前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单一,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时,对于施工过程无法进行现场情景追溯和数据溯源,不能有效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数据共享程度角度、业务监管头绪较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相关的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管理的各类信息都是彼此分离、孤立的,无法连通共享,无法及时发现隐患和提前预警,给全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带来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建立统一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统一行业监管标准、业务管理标准,促进各业务间的数据互联互通,规范行业管理,推进智慧监管,成为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平台总体架构

省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采用三级监管、四级联网的建设模式,即:省、设区市、区县三级监管;省、设区市、区县和企业级(施工现场)网络互连互通,包括互连互通一张网、信息资源一个库、智慧监管一张图、保障体系一套标准及业务应用N项系统。

二.互联互通“一张网”

基于互联网、政务网,打通政府部门与施工现场各方主体生产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的通道,提供具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海量数据处理和业务应用基础设施支撑,强化网络安全和运维管理措施,形成相互补充、集约完整、安全可

靠的住建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

三.信息资源“一个库“智慧监管“一张网”

构建集信息资源采集、存储、管理和利用的工程质量监管核心数据库,归集包括工程信息、人员信息、企业信息、数字图纸信息、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工程安全监督信息、施工现场监控信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气象、环境监测以及基础地理信息等数据。

形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目录。全面梳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数据资源,梳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清单、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不予共享清单和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形成信息资源目录。横向上建立跨业务、跨行业协同的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更新维护机制,纵向上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的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更新维护机制。

健全数据汇交、备案和更新机制。在统一的数据体系框架下,不断完善数据汇交、备案和更新机制,形成一套动态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采集标准、对接规范和治理规则。建立数据建设、管理与应用机制,保证对各类采集数据的集成整合,从源头上保障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从汇聚途径上保障数据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全面提升数据汇聚效率和质量。

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核心数据库。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通过报表报送、业务协同、共享交换、离线汇交、在线调用及服务接入等方式,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各业务数据统一汇集,并随日常业务管理完成数据同步更新,形成企业、人员、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现场监控及预警等业务基础数据库。

智慧监管“一张图”。基于一张GIS地图,构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统一门户,实施获取各业务应用系统和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以及互联网、物联网等相关数据,建立多源数据的汇集集成与智能分析机制,形成“智慧监管”的大数据中心,为业务监测、业务预警、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决策分析及综合业务等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从而实现施工现场关键节点的一体化监管,构建“一张图、一本账”。

四.六项基本应用

基于统一平台,构建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业务管理应用。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线,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国家、各部委和各地方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以及强制性标准等为基础,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工程监督备案及监督任务分配、监督交底、日常监督检查、整改通知、竣工验收及监督报告出具等各个环节的全面信息化,形成一个向导型、智能化的业务体系。通过移动巡检、多方信息共享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效能。

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子系统通过与各检测机构自有的检测试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信息上传、不合格报告统计预警、报告二维码防伪、检测机构资质信息以及人员信息等管理,辅助开展检测机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以及机构、人员的动态管理,不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遏制虚假检测报告的产生,提升检测行业监管效率。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子系统。基于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实施信息化施工安全管理,主要涵盖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自查、危大工程管理、双控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安全文明工地及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等方面。施工安全监管部门、参建各方主体使用该系统线上操作,及时、全面、准确记录和存储安全管理行为、管理结果,并运用信息结果开展各项检查工作,有效地督促施工安全监管部门、参建各方主体履职尽责、落实责任目标,提升监督水平。

安管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引入“互联网+”等先进理念,构建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安管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子系统,实现企业报名、资料审核、考务安排、在线考核、自动评分以及证书维护等全过程、智能化的管理。通过系统整合,实现省市级、企业、考点、考生多方双向数据的互联互通,简化报名手续,规范考核流程、优化考核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节约考核资源。

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管理系统。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管理子系统面向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审图机构提供数字化图纸在线交付、在线审查、多部门联审管理、设计变更留痕、意见在线反馈及预警监控等功能,实现施工图审查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原先的人工操作全部交由计算机处理,信息查询、汇总、统计更加便捷,审查流程和意见也更加规范,为主管部门监管建筑行业中施工图审查提供了便利,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务服务子系统运用“互联网+”模式,构建省、设区市、区县(城市)和建设单位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系统,实现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以及消防验收申请进行在线受理、审核、归档工作,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平台应用分析

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技术和力量,构建政府主导,与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互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信息资源的支撑作用,实现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市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动态监管,对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安全信息以及施工扬尘进行监测和有效管控,在工程全生命周期做到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溯,推进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构筑防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风险的重要防线。

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业务监测管理。汇集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报送质量安全交底、监督计划、检查巡查记录、问题处理、中止施工、质量投诉、竣工验收及设备记录等数据信息,汇集参建责任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数据,为参建责任主体提供便捷的远程业务服务和数据信息查询,为其他相关系统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业务预警管理。利用智能监控和物联网技术,在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等技术参数达到阀值时进行预警;在施工现场扬尘数值超过阀值时进行预警。在极端天气、特殊时期、突发情况下,各级主管部门平台向相关人员推送预警提醒。

推进工程质量安全考核评价管理。各级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应用本辖区省文明工地创建信息,引导企业文明施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应用本辖区省结构优质工程信息,引导参建主体创建结构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应用本辖区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标准化考评信息,指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机制的形成;通过掌握质量安全机构及监督人员信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的建设,提高人员执法水平。

通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归集调取施工现场影像、图纸、质量监测、人员到岗、安全设备运行及扬尘处置等生产信息,形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大数据库”,对施工在建项目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促进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参建单位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真正落实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全面把好事前计划关、事中过程控制关和事后整改复查关,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本文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信息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职业技能鉴定的监督检查系统包括法律法规监督、鉴定机构监督、鉴定过程监督、社会监督。

1、法律法规监督:

职业技能鉴定的监督检查系统的基石是法律法规监督。这包括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技能标准》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原则、鉴定程序、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权利义务等。通过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可以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鉴定机构监督: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主体,其工作质量和规范性直接影响到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因此,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至关重要。

监督内容包括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工作程序、管理制度、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等。通过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可以促进其规范化、标准化运作,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同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监督系统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或撤销其鉴定资格。

3、鉴定过程监督:

职业技能鉴定的核心是对考生进行实际操作和理论知识的考核评价。对鉴定过程的监督是保证鉴定结果客观、公正的关键环节。

监督内容包括考生的资格审查、考试科目和内容、评分标准和评分过程等。通过对鉴定过程的监督,可以防止出现舞弊、不公等问题,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违反鉴定程序的行为,监督系统可以要求重新进行鉴定或撤销相关鉴定结果。

4、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指公众、媒体等对职业技能鉴定的监督。通过公开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信息,如鉴定程序、鉴定标准、鉴定结果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同时,鼓励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通过社会监督,可以增强公众对职业技能鉴定的信任和支持,促进其健康发展。此外,公众的参与还可以促使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不断改进和完善其工作,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信息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1信息化建设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应用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是建立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综合系统的基础上,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混凝土追踪动态平台和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构成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封闭管理系统,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模块化、规范化、信息化的闭环管理。系统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混凝土追踪动态平台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有机统一,及时的掌控工程的质量状况及进行跟踪处理。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一是以质量监督流程为主线,以质监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受理、质监方案、质监巡查记录、常用原材料构配件试验不合格报告、主要分部质量验收监督、竣工验收监督、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归档以及工程检查评优、投诉、质量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管理、数据远程传输等组成的监督平台;二是工程项目活动参与各方主体(主要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从工程报监、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方案、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等相关信息;三是采集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实行数据

(2)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是在混凝土生产企业塔楼安装“黑匣子”,利用“黑匣子”和无线传输技术实现了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实时上传。混凝土生产实时采集系统利用“黑匣子”和无线传输技术,在不改造混凝土搅拌站“工控机”的情况下,直接采集投料数据,对于实际投料数据偏离设计配合比尤其是水泥用量低于各等级混凝土最低水泥用量极限值时自动预警。

(3)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的基础上,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确保了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利用物联网和二维码技术,见证员实施建筑材料或构件抽检时,在抽检样品上贴上二维码标识,通过智能手机终端捆绑见证相关信息,对样品取样过程进行GPS定位、拍照,记录样品信息,形成样品的唯一性标识;检测机构在收样时通过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调阅和核对样品取样和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实现对见证送验全过程跟踪,确保检验样品的真实性。二维码贴纸具有粘帖牢固、防水、防撕毁、防复制、防重复利用等功能,较好地强化样品标识、流转跟踪等环节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样品和进场材料两张皮和送样掉包的问题。利用互联网网络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和报告的在线监管,实时了解检测机构的试验状况,确保了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平台利用物联网和二维码技术,实现对见证送验全过程跟踪,确保检验样品的真实性。利用互联网网络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和报告的在线监管,实时了解检测机构的试验状况。

2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工作的设想

(1)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在建设行政主管不变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政策和手段,协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工作进程。

(2)在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中,引用“黑匣子”和无线传输技术,实现对搅拌投料数据进行实时采集上传,确保真实的配比信息;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引用二维码、RFID电子芯片等信息技术,确保建材样品的真实性、可溯源和全过程链式、闭环管理。

(3)对信息化系统的硬件保障方面,选择专业的电信机房进行服务器托管,避免机房存在的因临时断电、断网、潮湿等原因影响系统的正常稳定使用,从而影响信息化推广;选择专业的有实力的应用软件开发商进行系统开发,避免出现软件服务水平低、技术水平跟不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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