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关操作流程

2.关于海关进口的业务,在电子口岸上都应该做哪些业务?

3.电子口岸中出口退税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海关电脑系统_海关eciq系统

对于海关网上年报已入库成功但未获审批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1. 继续等待: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申请已经成功入库,但尚未得到审批。这可能意味着您的申请正在等待处理,或者处理流程尚未完成。通常,这种状态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改变,因此建议您继续等待一段时间。

2. 查询进度:您可以尝试访问海关网上服务平台,查看您的申请进度。这可能会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如您的申请目前处于哪个阶段,或者预计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得到审批。

3. 联系客服:如果您已经等待了相当长的时间,或者对您的申请状态有任何疑问,您可以联系海关网上服务台的客服支持。他们可能会提供更多帮助,例如:确认申请状态,告知审批进度的更新,或者提供其他有用的建议。

4. 咨询相关部门:如果您的申请涉及到某些特定的海关程序或政策,您可能需要直接联系相关的海关部门或办公室。他们可能会对您的申请有更直接的责任,并提供更具体的指导。

总之,尽管您的申请目前处于“已入库成功”的状态,但为了确保一切顺利,您应该密切关注和跟踪其进展。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不要犹豫寻求帮助。

报关操作流程

EDI,即电子数据交换英文字母头文字的缩写,是一种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这种技术的贸易伙伴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对经济信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格式化处理,并把这些数据经过计算机网络,在他们的电子计算机应用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贸易伙伴可以通过EDI发出订单询问有关商品信息、接受定单、办理货物运输和银行结算等事项。即是说,和贸易有关的手续都可以在不使用纸质单证的情况下完成。

中国海关EDI通关系统是指海关与通关对象之间运用EDI技术自动交换和处理通关文件,并利用海关计算机应用系统及时、自动完成整个通关过程的EDI实用系统。EDI通关系统涉及到进出口货物报关、审单、征税、放行等通关环节,以及包括报关行、金融单位、仓储、运输企业和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等部门。EDI通关系统是指海关原有报关自动化系统(H883系统)的延伸、发展和提高。它在H883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通关手续,用户在许多情况下不必派人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中国海关的EDI发展经历了如下阶段:

1.前期调研阶段

中国海关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EDI应用的研究工作。主要是通过广泛地参加国际组织的各种研讨会和工作会议,对世界范围内的EDI应用现状和发展动态进行研究。开始是概貌了解,然后逐步深入,最后基本掌握了实施EDI应用的关键技术。比如通过参加世界海关组织(WCO)每年一次的IT工作会议,着重对美、英、澳、日等国家海关的EDI通关系统进行比较研究。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海关正值全力以赴地推广应用面向海关业务管理的报关自动化系统,而上述国家海关已先后进入EDI通关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时期,这对我国海关是一个很大的启示,认识到海关IT应用的发展方向应是无纸化的EDI通关。

2.研制开发阶段

1992年9月海关总署办公会议做出决定,批准EDI通关系统工程正式立项,为此成立了由署领导亲自挂帅的EDI工程领导小组,并从全国海关抽调了30余名计算机与海关业务专家组成了工程组。工程组于1993年3月完成EDI通关系统所需14个EDIFACT标准报文子集的制订工作,7月完成系统总体技术方案设计,9月开始至1994年1月,只用5个多月的时间完成了用于普通货物通关的软件设计。随后于1994年11月完成了用于快递货物通关的软件设计。1995年1月完成了基于微机平台的普通货物通关软件设计。EDI通关系统按运行平台分,有基于ALPHA服务器和INTEL服务器两种;按适用范围分,有适用于普通货物(海陆空运)和快递货物(空运)两种;从EDI应用深度看,有仅限于货物进出口申报业务的,也有用于货物进出口申报、审单、放行业务的。

3.试点应用阶段

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EDI通关系统的试点应用工作,于1994年4月首先在北京首都机场海关进行,9月起在上海浦东外高桥保税区海关进行。起初仅用于普通货物进出口的通关。随着快递货物EDI通关系统的开发成功,1994年底和1995年初又将该系统分别投入到上海虹桥机场海关和北京首都机场海关使用。

4.推广应用阶段

EDI通关系统在两个海关试点成功后,海关总署开始有计划地进行推广。到1997年底,已开通EDI通关业务的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杭州、宁波、青岛、大连、厦门、福州、郑州等口岸的十余个海关。EDI通关企业已近500家,系统处理的普通货物进出口日报关单量约占全国总数的20%;系统处理的空运快递货物进出口占全国总数的80%以上。

5.向电子商务发展阶段

在许可证、进出口结付汇、出口退税报关单核销方面:海关总署于1998年8月组织开发了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该系统利用中国电信公共数据网,采用WWW服务器技术,具有身份论证,数字签名,数据密押,传输加密以及跟踪审计等一整套安全保密措施。系统已于当年9月开始逐步推广使用。首期投入应用的是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和银行对企业进出口结付汇报关单的核查业务。系统用户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各地方分支局、国内所有经营外汇售收业务的银行单位以及进出口企业。开通国家税务局对企业出口退税的报关单核查、外经贸许可证管理部门对企业进出口许可证报关单核查等业务。该系统是国内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并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海关的EDI电子通关系统已经由最早的H883系统升级到H2000系统(目前正在使用的系统),不论从技术上还是功能上,都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海关总署将对目前的H2000系统做出新的技术革新和系统升级,届时将会出现在世界范围都可以说是领先水平的、容纳数据最大的,运行效率最高的EDI系统。

关于海关进口的业务,在电子口岸上都应该做哪些业务?

报关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把报关资料准备好: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等。制作报关手写草单,按照报关相关资讯来手写一份报关单草单。

印出报关复核表。报关行通过草单在QP系统上输入相关资料,印刷出报关复核用单。报关资料输送,反复审核确认报关资料无误后,报关公司的报关员便会登入电子口岸输送报关单数据。完成后,海关审单部门会对报关单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发出数据回执。

报关的主要单证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3、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已填好的报关单。与此同时,还需提交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一致。海关查验无误之后将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电子口岸中出口退税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运行后,现行办理售付汇及进口核销业务手续时对有关纸制进口报关单进行联网核查的规定不变,银行和外汇局为进口单位办理售付汇及核销手续时仍须核对纸制进口报关单及相应电子底帐,并按规定对进口报关单电子底帐进行核注、结案。

二、“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在“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现有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和改造,提高了技术含量,增加了一些功能。系统的新增功能主要有进口单位网上交单、外汇局查询统计、综合查询以及核注结案辅助信息等,外汇局、银行和进口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应按以下规定操作:

(一)网上交单功能。网上交单是进口单位通过口岸业务系统将进口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交到拟办理购付汇及核销业务的银行或外汇局。进行网上交单操作后,进口单位在实际办理购付汇及核销手续时可不携带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网上交单不是进口单位办理进口购付汇及核销手续的必须操作环节,进口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进行网上交单操作。

(二)外汇局查询统计功能。该项功能供外汇局用于统计银行、外汇局核查操作业务量。外汇局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控制此项功能的操作权限,尽量缩减操作次数,以减少系统压力,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综合查询功能。该项功能是外汇局、银行和进口单位用于查询进口报关单电子底帐的操作情况,包括交单、核注结案以及留单返回等操作的详细信息。银行和外汇局在使用综合查询功能时,只能查询本部门业务员操作过的进口报关单历次操作信息。

(四)核注结案辅助信息功能。为方便银行和外汇局业务人员操作,提高核查效率,系统的核注结案界面增加了“单价×数量”、多项商品项下的“单价×数量总金额”以及“成交总价总金额”项目,辅助信息的电子底帐无需与纸制进口报关单内容核对一致,只供业务操作人员在办理购付汇及核销手续时参考使用。

(五)留单返回功能。联网核查操作后,系统自动设置默认该份进口报关单为“留单返回”,只有选择“退单返回”方为退单状态。

三、外汇局超级金融IC卡问题。“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仍保留外汇局超级核查功能。外汇局口岸系统操作员IC卡办理完毕后,如需要增设超级核查功能,需由总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进行功能授权。各省级外汇局将辖内分支局的IC卡超级核查功能申请汇总后,统一上报总局。每个分支局原则上只可申请1张IC卡的超级核查功能,对业务量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超级核查功能的,需单独向总局申请。另外,外汇局要做好超级金融IC卡的管理工作,对相关业务人员调离、取消超级核查权限等情况,需逐笔报总局进行功能权限的取消。

四、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的进口付汇权限问题。对于通过企业入网资格审查并由海关制发了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的企业,可直接获得进口付汇权限,无需外汇局进行授权审核。对于已在中国电子口岸办理的出口收汇系统企业操作员IC卡,系统自动授予进口付汇操作权限,企业不需重新申请。

五、根据系统迁移的工作安排,2003年9月1日~10月4日为“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及“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并行期间。在此期间,对一笔进口报关单办理多次付汇及核销业务的,相关的核注操作必须在同一个系统上进行,外汇局和银行应对有关业务严格审核、把关。

在此期间,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每日对两个系统的进口报关单核注结案情况进行两次比对,并于每天上午和下午将一份进口报关单在两个系统中重复操作的情况公布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上,供外汇局查询下载。外汇局要对本部门及所辖银行操作的相关进口报关单比对信息认真进行核对,对发现的有关问题详细记录,留存有关原始单证,为事后相关数据调整做好准备工作。对在系统并行期间恶意做假导致超进口报关单金额购付汇及核销的套骗汇等不法行为,一经发现,外汇局应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外汇局和银行要认真学习《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掌握各项操作功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还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此次系统迁移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使进口单位及时了解系统迁移的目的、意义和各种注意事项,掌握相关技术和业务操作流程,避免因为系统迁移工作影响进口单位付汇和核销等各项正常业务的开展。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操作指南:

1、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

企业报关单审结后,海关系统自动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送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2、查询结关信息

企业操作员登录本系统查询已结关报关单信息。

3、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企业根据已结关报关单信息,前往海关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4、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

海关系统将所有已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的报关单数据传输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5、确认报送

企业登录本系统查询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并提交报送申请。

6、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

企业提交报送申请后,系统将企业确认的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国税局。

7、出口退税操作

企业持相关纸面单据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出口退税,国税局查询本系统传输的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核对企业的纸面单据,进行出口退税操作。

扩展资料

电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税系统是针对出口退税报关单(即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的联网核查系统。系统将海关总署从各口岸海关采集的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保存在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在企业确认后,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再将该电子底账数据传送给国税总局,国税总局收到后通过网络下发给各地国税局供具体操作人员查询。

为国税局进行出口退税操作提供了可靠的电子依据,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执法的准确性,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提供良好的外部数据环境,同时有效地杜绝了利用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实行骗税的不法行为。

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