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雪的方法

2.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赴辽宁河北考察报告

3.关于加强地区矿山企业资源税源头监控工作的建议

4.关于阿勒泰地区年推行税控装置工作的报告

抗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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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次也给我们电力专家提了个醒,南方的电缆以及主干线设计必须要经受住任何考验。为什么高压线的支架会倒塌?是不是当时安装时候没有打牢固的基础啊?高压线支架下面应该是水泥钢筋混凝土形成之后再可以将支架用螺栓固定的啊。

(2)扫雪和铲冰时要分段,一部分人挨在一起,否则前面的人一踩,就扫不起来, 结冰的地方更要从某一个地方向两侧掀冰块.

(3)实在不行,海运不行吗,至少广州那50万人可以绕过中部几省到山东那登陆不行吗,还有.不要再研究了,该动用军机就呗,这还有啥可犹豫的

(4)讲科学是对的,但说化冰雪少用盐、多用土沙灰却是错的。目前全世界公路化学最有效最适宜的办法仍然是撒盐,这种专用融雪盐也有一定的质量标准。这次南方几省公路交通雪灾受阻,暴露出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合理建立融雪盐储备,当急需时已经很难调运进去了。

(5)一,立即调动军队,用工兵机械在前面开路,指战员铲雪,战备煮饭车,直升机都用上.

二,发动沿线的干部群众,采用承包的方式全民动员,领导干部要带头.

三,所有能通的道路一律暂停收费,确保南北动脉通畅,并为防止拥堵,一律用军车警车开路限制速度.

四,对不落实工作,工作不力的各级各部门领导一律就地免职,对哄抬物价发的人就地收押,财产全部没收,对哄抢勒索等犯罪分子就地.

五,对涉及救灾以及有利平抑物价的商业部门一律免征所有的费用

六,对所有房地产企业强征特别税,全部用于救灾

(6)想想还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我是个技术人员,看到京广线停断,其实除了靠广大人力还要依靠好的方法才能取得好效率,比如电力线除冰可以用另加电源短路法。就可以在几分种里使几公里-几百公里的线路发热,达到融冰。关键是要想到另加电源--这个是指使用便携发电机接在线路的一端,将远处的两或几根线路短路连接,当然也可以用调压器或可控硅调整电流,加电电线就可以发热。几呼不要太多东西,几分种里使几公里-几百公里的线路发热,达到融冰。减轻铁塔的压力。比人工敲打效率高多了,而且可以反复用,这是线路断电时候,不断电时候可以用高周波电源加热,用电容隔离。

(7)我是北方内蒙人,常年住在内蒙,风雪的天气很多,救灾的经验或措施可能对这次救灾有帮助,若要加重灾情,我的意见是:1、不要封闭道路,继续同车,车速要慢,连续不断,使雪水不能及时冻实;2、安排责任区,每隔一段距离安排一人,24小时除雪除冰,加大换班频次...

(8)我是东北人,依据我的经验,除非能见度低的雾霾天气外,高速路不要封闭,...

(9)看到南方遭遇雪灾,心急如焚,听到今天京珠高速要贯通很高兴,看到媒体报道近日又有坏天气,很担心。我是北方内蒙人,常年住在内蒙,风雪的天气很多,救灾的经验或措施可能对这次救灾有帮助,若要加重灾情,我的意见是:1、不要封闭道路,继续同车,车速要慢,连续不断,使雪水不能及时冻实;2、安排责任区,每隔一段距离安排一人,24小时除雪除冰,加大换班频次,防止疲劳;3、必要时不要全路面除雪,开辟出车辆两轮行走的道路就可,必要时,在凹线中防止石块,使车辆在固定凹线中行驶,可防止车辆打滑横车;4、在路上准备大型牵引车,及时排除事故车阻路。几个方法请参考。

(10)我是东北人,依据我的经验,除非能见度低的雾霾天气外,高速路不要封闭,而且要免费通行,增加车流量,高速行驶的汽车是最好的扫雪车,车辆的密度和速度会使积雪难以形成厚度,冰凌也难以形成,即使东北的零下20多度的气温,此法都非常有用,何况湖南、广东零下几度的气温了!

(11)早应该动军队.路没断.桥没塌.用推土机推雪.用坦克压冰.用汽车拉沙子撒路上.上坡路段用牵引车待命.既疏通道路.又可演练部队快反能力.

(12)现场物资而言,饼干,八宝粥及饮水都比较充足。衣物方面,乘客准备较为充分,也不大缺。最缺的是睡在地板上时的铺垫之物。因此,睡袋、防潮垫及毯子会是首选,也方便携带。如果大家发动网友征集,最好征集这一类的物品。

(13)科技抗雪冰灾!!!能不能在火车机头前安装上一个电加热的推刮雪冰的装置,这样就解决了火车的交通问题的当务之急。恭请铁道部重视,试一试。第一辆车慢行就OK !!!

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赴辽宁河北考察报告

张照志 王军

摘要:调研组通过对辽宁、河北两省四市资源税费征管的主要特点和做法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新疆阿勒泰地区实际,提出了对地区实施推广电子税控装置的若干建议:一是统一思想,宣传引导;二是政府支持,部门联动;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四是强化监管,注重实效;五是特殊矿山采取特殊监控办法。调研组认为:尽快在阿勒泰地区推广电子税控装置对于促进矿产资源税费等的应收尽收,大幅增加财政收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矿产资源税费 征收 电子税控装置 考察报告

为切实加强我地区矿山企业资源税源头监控工作,遵照地委副书记刘颂东11月17日在财经办《关于加强地区矿山企业资源税源头监控工作的建议》上的批示精神,地委财经办会同地区地税局、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及富蕴县、哈巴河县相关领导及其部门共11人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地委副秘书长张照志同志带队,于11月29日至12月12日赴辽宁、河北考察。先后对辽宁省鞍山市、本溪市,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特别是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进行了学习考察。考察期间,共召开6次座谈会,参观考察矿山企业6个、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生产企业1家,对方参会人员总计多达50余人次,共收集资料近60份,每到一处都与当地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认真交流,了解情况。通过学习考察,开阔了眼界,找到了差距,学到了经验,收获颇丰。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基本情况和主要收获

通过考察,可以看出,辽宁、河北两省四市都对加强资源税费监控的必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两省四市在矿产资源方面共同的特征是所属资源型产业除几个国有统配大矿外,其余均为个人投资或合伙企业。资源型产业普遍具有规模小、矿产品相对单一,开采方式雷同、采掘业税收在当地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等特点。同时,小型矿山企业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健全,现金交易多,税务部门难以准确掌握企业应税产量等问题,中小企业资源税费的流失现象普遍存在。

为加强资源税的征管,两省都采取了有关措施堵塞征管漏洞。辽宁两市主要通过“以电控税”、“以药(炸药)控税”的方式计算资源原矿量,作为征收资源税的依据。而河北两市自2005年以来逐步推行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已普及到所有矿山企业,效果十分显著。总体看,辽宁两市在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方面做的十分扎实有效,但对资源税费监管方面仍然存有漏洞。河北两市采用的先进计税方法使资源税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资源税成倍增长,同时提高了征管效率,值得阿勒泰地区借鉴推广。

总体来看,这次考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开阔了眼界,看到了差距。通过对辽宁、河北两省四市的考察,感受到了他们矿业迅猛发展的势头和科学治税的新理念和新模式。鞍山、本溪作为以钢铁为龙头的重工业基地,都表现出了发展的超常规和大气魄。邢台、邯郸在资源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成效显著。相比之下,我们在矿山企业管理和资源税征收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启发了思维,增强了科学治税的信心。综观辽宁、河北在资源税征管方面的实践和经验,都取得的明显成效,对于我们下一步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资源税费监管树立了信心。三是统一了思想,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此次考察收获很多、启发很大,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思维,使考察组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资源税征管工作的责任感。四是学到了方法,具备了推广应用的现实操作性。通过河北省推广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实践表明,当前监控系统技术已趋于成熟,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二、河北辽宁两省四市资源税费征管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河北邢台、邯郸两市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7年7月30日颁布《关于在全省采矿业建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证照齐全、依法取得开采资格的地下采矿(不包括露天开采和原油、天然气开采)和洗选矿企业,都要安装使用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铁矿石和煤炭采洗选矿企业应列入重点推广安装范围。全省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建立工作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有矿产企业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财税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财政、国土资源、安监、公安、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广方案审定及设备的选型、招标、安装,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具体做法:河北邢台市确定了“政府领导,税务牵头,部门联动,积极推广”的基本思路。以内丘县为试点单位先行一步,在安装系统后,4个月征收资源税的增长比例为61%。在对内丘县做法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其他5个有资源的县(市)进行全面推广。在推广过程中,各资源县(市)均成立了以常务副县(市)长任组长,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煤炭局、矿管局、安检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政府名义出台了《电子信息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有符合安装条件的采掘业在生产前必须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经检验合格后,安检部门方可发放“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再提供炸药。此举较好地解决了推广过程中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技术支持、措施配套等问题。

截至2006年底,邢台市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型采掘企业全部安装了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共安装立井式、轨道式、传送带式监控系统155个。税务管理人员可以随时在网络服务器上浏览、查询和掌握各个企业产量情况,实现了以产控销、以销控税、源头控管的目的。此举对地税系统的“四税两费”,即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科学化、精细化征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河北省创新源头控管手段,全力推行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是解决矿点管理的一个有效武器。

(二)辽宁鞍山、本溪两市

1.对财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矿产品销售数量的企业,采取查实征收的办法。

2.对未设置账簿或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小矿山,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主要有两种形式:①“以电控税”。即根据纳税人耗用电费的数量,推算其生产铁矿粉的产量折算成原矿,据以征收资源税。如,耗用80度电量应缴纳地方税费67.2元,其中资源税31.5元(具体核算时区分铁矿粉的含量有所不同)。鞍山市税务部门以加工生产一吨铁矿粉耗用电量80度,耗用铁矿石3.5吨作为评估指标,对生产铁矿粉和耗用矿石进行核查。②“以药(炸药)控税”。根据纳税人耗用炸药的数量推算其开采铁矿石的产量,据以征收资源税。如,纳税人每耗用一公斤炸药,缴纳地方税费64.56元,其中资源税36元。以上两种方式对加强资源税的征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资源税同比增长幅度有所提升,在未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现状下,较为有效地防止了税款流失。但仍然是以估算的方式计算,还未能做到准确计征,依据也不是很充分。

三、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基本原理及取得的成效

对矿产品产量进行监控,是指在矿井或铁矿选场传输轨道上安装重量传感器,应用压力和拉力传感原则,精确称重矿产品产量,并借助光纤网络视频监控,将矿产品产量信息实时传输到监控系统后台服务器,从而实现矿产品产量的全面、实时监控的自动化监控系统。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市对矿产品开采企业进行监控,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图1 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关键部件

1.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组成。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由重量传感器、税控黑匣子(信息处理系统)、公网IP服务器接收端三部分组成(图1)。重量传感器分为三种类型:①立井式传感器,适合垂直提升的矿井,安装在井架天轮的轴承座下;②轨道式传感器,适合平巷或斜巷轨道运输生产矿产品的矿井,安装在运输矿产品的出口附近的轨道座上;③传送带式传感器,适合以皮带运输生产矿产品的矿井,采用的是核子称重技术,安装在出井口的皮带支架上。三种传感器的称量原理不同,应用范围不同,但称量效果是相同的,都能对矿产品进行准确称重。

2.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系统通过压力传感、自动称重、自动统计,采用无线传输方式,将每次提升的重量,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发送到税务机关监控系统,对提升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具有智能化、集成化、无人值守、免维护、自动报警等特点,称重准确率达到99%以上。该系统安装后,税务管理人员只要打开计算机,进入“电子信息监控系统”,就能对矿产品的出矿时间、重量、次数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二)河北推行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取得的成效

1.夯实了税基,增加了税收收入。通过对矿产品的出矿时间、重量、次数进行实时监控和统计,提高了采掘业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税收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邢台县2005年7月安装系统后,仅四个月内就征收煤矿企业各种税款126.8万元,同比增长15倍。2007年,安装税控装置的5个县(市),采掘业实现税收10.8亿元,剔除新增产能等因素,同比增长3倍多,其中资源税同比增长85.89%。2008年上半年5个县(市)采掘业实现税收7.2亿元,同比增长67.4%,申报率、入库率都达到了100%。

邯郸武安市2007年监控系统监控矿石产量为230万吨,申报入库税款2211万元,比2006年同期增加1542万元,税款净增230.49%。

2.公平了税负,提高了征管效率。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真正实现了依率计征,核实征收,建立了以产控销、以销控税、源泉控管的征管模式,大大提高了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管成本。

3.减少了征纳矛盾,和谐了征纳关系。某企业在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后,缴纳税款增长了10倍多,但企业心服口报。企业之间不再为缴税的多少而相互攀比,和谐了企业之间、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

4.促进了廉政建设,实现了科学治税。依据监控数据来确定税收的各个要素,每个企业每月应缴纳的税款公开透明,数据翔实,管理科学,有效杜绝了关系税和人情税的发生,在河北省地税系统进行了推广,达到了科学化、精细化的征税目的。

四、税控装置生产企业考察情况

1.郑州泰科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掌握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规格、型号、价格等情况,考察组赴河南郑州泰科思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该企业主要开展税控产品的研发生成和销售,截至2008年,该公司远程矿业产量监控系统的安装涉及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个地方县市,共计8000多家矿业企业,但目前还未进入新疆市场。此次考察的河北邢台市安装的就是郑州泰科思公司的产品。

2.重庆大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电话联系,掌握了国内另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重庆大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情况,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致力于测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与控制的技术开发,为工业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高精度、高可靠性的测控产品及解决方案。从2005年至今,为全国14个省70余个市(县)安装了7000余套,其中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哈密市、伊宁市、和布克赛尔等15个市(县)安装了矿产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在新疆已经形成了业务和售后服务网络。此次考察的邯郸市安装的是重庆大唐公司的产品。

五、在阿勒泰地区实施推广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思考及建议

(一)考察形成的几点共识

1.阿勒泰地区的资源税计征方式急需改进。当前,阿勒泰地区矿山企业采掘的矿石量均由矿山企业自行上报,存在资源税漏报、瞒报现象,导致资源税流失。目前全国已有一半以上省市的部分县(市)推广应用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并取得显著成效。作为一种被实践证明成熟有效的科技手段,具备在阿勒泰地区推广应用的条件。

2.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取得的成效远大于投入成本。通过考察了解到,一套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区分种类、规格的不同,投入的资金在3万~6万元之间,附加其他如监控中心、摄像头等设备,价格还会更高。目前泰科思、大唐等厂家的市场报价较高,但通过招投标购买,价格会有一定的下降。通过河北两市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后的实际效果显示,一次投入带来长期收益,加强税控带来的税收收入远远超过实际投入的成本,效果显著。

3.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宜的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组合。河北两市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矿山企业,采、选矿分开,大都是以中、小型煤矿为主,其他矿产品为辅,且以立井提升方式居多。阿勒泰地区则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矿产品为主,采选一体居多,选矿多采用皮带式运输。因此,在我地区宜采取传送带传感器称重为主,立井式、轨道式称重为辅的装置。由于在选矿进料口安装称重装置,准确计量矿石产量,将会达到预期的控管目的。

4.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安装可以达到多种税费监控的目的。推行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不仅仅可以对资源税进行监控,同时对于其他税费,如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增值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都会起到加强监管的作用,对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提供了保障。另外,资源路补偿费的征收也可以监控系统的数据作为参照依据,以印证铁精粉的实际数量。

5.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可以实现多个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料,不仅对加强税收征管具有实际效果,同时对国土资源储量核量、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公安部门炸药监管等方面都会起到科学管理的作用。

6.特殊矿山采取特殊监控办法。对经调查后确实不具备安装监控设备条件的企业,可采取辽宁两市“以电控税”、“以炸药控税”、“以工资控税”、“储量动态监测”等模式,作为特殊情况下的有效补充,多管齐下,公平税负,减少管理漏洞。

(二)具体建议

结合阿勒泰地区实际,我们认为,在阿勒泰地区推广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对加强矿山企业管理、实现财政应收尽收等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议下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统一思想,宣传引导,加强沟通。推行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优发展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议地委、行署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论证分析,以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推行工作的强大合力。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宣传和引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讲策略,讲方法,把推行的基础工作做深入,做细致。

2.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积极推广。推行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单靠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取得政府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协同配合,齐抓共管,这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建议由行署组织协调各部门的行动,成立领导小组,行署副专员任组长,国土资源、经贸、财政、税务、发改、安监、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监控系统的领导。各县(市)对应成立监控系统推广领导小组,理顺关系,实现综合治税。

3.建章立制,认真组织,科学实施。由行署牵头,下发《关于在全地区矿山企业推广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通知》(已草拟一份),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等(见附件),从制度上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前期工作由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和税务部门对需要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安装监控系统的数量和规格,邀请重庆大唐、郑州泰科思公司等三家以上厂商赴现场实地考察,确定技术方案。在中期选购装置设备环节,采取招投标方式选定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供应商。在后期安装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跟踪检查,参与验收。

4.加强监控,规范管理,预防作弊。在监控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企业不配合,人为破坏监控设施的情况。例如:加设辅助轨道,改变运输线路;私自增设支撑物体,减轻提箕斗重量,干扰压力感应器正常测量;故意人为破坏数据传输线路,阻断信号传输;利用无线信号屏蔽设施,对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信号发射进行干扰,造成地税部门不能正常接收监控信号。对于以上问题的发生,税务部门要完善后续管理办法。对阻挠、破坏监控设备的种种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处罚、切断双供(供电、供火工品)、吊销证照措施,并且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经营企业。

切实加强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一是建立保证金制度。县(市)政府成立监控系统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矿企业在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同时,向各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如果税控设备丢失、被盗或人为损坏致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由企业承担重装或修复的全部费用,并处于一定金额的罚款。二是加强与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生产企业的协调,要求设备供应商、售后服务人员在进行税控系统安装、维修时,必须有税务部门和质监部门的人员在场,做好现场记录,由生产企业代表、售后服务人员和税务、质监部门人员共同签字,以备检查。

总之,借鉴河北等省推广安装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先进经验,对于准确计量矿产品产量,推进矿山企业税收科学化精细化征管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下一步地区加强矿山企业税费管理,实现财政增收的亮点,值得阿勒泰地区推广应用。

矿产资源税费征收考察组

2008年12月22日

附:推广应用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拟起草的文件

1.《关于在全地区矿山企业推广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通知》——行署发文

2.《矿产企业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工作实施方案》——县(市)发文

3.《加强矿产企业远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工作若干规定》——县(市)发文

4.《远程矿业产量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县(市)发文

5.《维护远程矿业产量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规定》——县(市)监控系统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

关于加强地区矿山企业资源税源头监控工作的建议

为落实地委刘颂东副书记关于地区矿山企业资源税费征管工作指示,2008年11月6~7日,地委副秘书长陈祺、张照志与地方税务局、地委财经办的同志赴富蕴县,对蒙库八钢、金宝、千鑫和喀拉通克等5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专门召开座谈会,与富蕴县主管领导,地税局、国税局及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就加强矿山企业资源税监控征管等工作达成了共识。现将调研情况及有关建议汇报如下:

一、阿勒泰地区资源税征收现状

资源税属地方税种,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由于采取“从量计征”,资源税没有发挥随矿产品价格的变动而调节的作用,矿山企业资源税负过低。以2007年度数据为计算基数,地区矿山企业缴纳的资源税中除铁矿石缴纳资源税占企业销售收入的1%~3%以外,其他矿产品所占比例相对较低,大部分矿产品所占比例在1%以下,部分矿产品甚至只占0.17%或0.2%,高利润与低税收形成鲜明反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08]29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起,除油、气资源外的资源税全额返还资源产地。这项政策的出台,结束了多年来自治区与资源产地按75:25分成共享的历史,使得资源税成为我地区财政收入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据初步测算,2008年资源税全额返还我地区后,其占全年税收收入(地方口径)计划的比重将达到11%以上,较上年提高8.65个百分点。

地委财经办今年6月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开展了财税调研。调研报告分析了当前我地区资源税征收中存在矿山资源等级普遍过低、资源税单位税额14年未调整、铁矿石资源税始终实行减征等问题。结合地区矿山企业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矿山资源等级、提高单位税额、取消减征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监管等建议。行署已于10月6日行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阿勒泰地区矿山资源等级及资源税适用税额的请示》(阿行署报[2008]48号文),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在征求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意见。在调整矿山资源等级等政策付诸实施后,资源税每年对地区财政的贡献将超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自用原矿量准确计量的措施不到位。调研发现,由于矿产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矿山企业的资源税课税以矿石量为依据,但该矿石量均由矿山企业自行上报,税务等部门对自用原矿量准确计量的措施不到位,加之矿山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其自律性普遍不强,存在资源税费漏报、瞒报现象,导致资源税流失。客观准确地统计矿石量成为矿产资源资源税等应收尽收的关键所在。因此,寻找符合地区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资源税监控手段,可以有效解决堵塞漏报、瞒报矿量的现象,实现资源税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艰巨。实地调研矿山中发现,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特别是蒙库、金宝露天矿山,地表植被、自然景观等造成严重破坏,喀拉通克铜镍矿尾矿造成的地下水资源破坏也应引起重视。

三、哈密安装税控装置的成功经验

为切实加强对矿产开发的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哈密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与移动、联通以及供货厂家于2008年5月份开始,对市域内确定需要安装矿产品产量监控设备的第一批24家企业,共计28套监控设备以及电子监控中心设备进行了安装和调试,现正式运行。哈密安装的这套监控系统,是全疆目前为止已安装的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项目中功能齐全,并结合视频图像监控的先进的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之一。此次安装的监控设备是传送带式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能够自动采集称重数据,具有智能防作弊、自动报警、语音对讲、视频监控等功能。对矿产品产量依托科技手段进行监控,起到了精确计量、准确核定、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的重要作用。

通过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可以真正发挥对所有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的有效监管,提高核定税额的准确性,从源头上抑制税费流失,规范税费征收行为,增加税收收入。据了解,在税控系统装置完成后,哈密地区资源税较上年增长30%以上。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由于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对矿石处理量的精准计算显得尤为重要。本着加强监管,应收尽收的原则,当前加强资源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已迫在眉睫。

1.考察哈密地区及省外税控装置推广应用实践经验,全面推广矿山企业税控装置。经过调研组与县有关部门的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安装税控装置,可准确核算原矿产量,防止企业少计原矿数量,弄虚作假、偷逃税款。主要措施是严格控制矿山企业处理原矿石的源头在初碎工序的运输皮带上安装电子秤,皮带上方装置摄像头,24小时全程监控,从源头上准确计量矿产品原矿量,是当前切实可行的做法。监控数据通过网络传输由政府、税务、企业共享,以此作为资源税征收等方面的依据。建议组织地、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赴哈密考察调研资源税征管的先进经验,对税控装置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考察,同时掌握其功能、型号、价格信息,并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加强阿勒泰地区矿山企业资源税监控征管的具体办法。

2.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自治区于2008年5月8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55号),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保证金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我地区作为自治区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地区,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意义重大,也将会有力地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目前,地区国土资源局正按照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积极做好实施前期相关工作。建议做好此项工作的调研,加快工作进度。

3.加强领导,行署牵头,部门协调,强化实施。政府和税务部门在推动此项工作中各有其优势,在征收管理中需要国土资源、财政、税务部门联手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建议行署发文组织实施,加强领导,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资源税收征管工作。

调研组成员:陈祺 张照志 隋桂华 王军

2008年11月9日

关于阿勒泰地区年推行税控装置工作的报告

为切实发挥矿山企业税控装置的作用,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税收的应收尽收,根据地区对税控装置推行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期,由地委财经办牵头,会同地区财政局、地税局对富蕴、青河、哈巴河三县推行税控装置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控装置推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

2009年以来,各县(市)确定了21家企业安装税控装置系统,其中:富蕴县11家、哈巴河县3家、青河县1家、福海县4家、阿勒泰市2家。截至2010年8月底,各县(市)共有20家企业安装税控装置37套,完成计划目标的95.2%。富蕴、哈巴河、青河三县的矿产品监控中心机房设在县地税局,均已正常使用。

1.富蕴县。12家企业安装28套税控装置,完成计划任务的109.1%,按安装税控装置企业的总产值占全县矿业产值的比重计算,监控面达到71.28%。已投入财政资金320万元(有5套设备尚未投入使用),其中:设备采购安装224万元;监控中心机房设备采购、装修80万元;税控装置网络费用4万元。

2.哈巴河县。阿舍勒铜矿和华泰公司2家企业安装2套税控装置(正元国际因技改未安装),完成计划任务的66.7%,监控面达到76%。投入资金28.07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安装12.4万元,监控中心装置15.67万元。

3.青河县。5家企业安装5套税控装置,完成计划任务的4倍,监控面达到54.34%。已投入资金103.57万元,其中:2009年惠源矿业安装1套,投入27.57万元;2010年4家砂铁矿企业安装4套,投入76万元。安装的4套砂铁矿监控设备的电信传输线路已于9月14日开通使用。

4.福海县。万丰选冶1家企业安装2套设备,完成计划任务的25%。投入资金28.07万元,受开工期晚等因素,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

5.阿勒泰市。阿巴宫矿业和金鑫铅锌矿选厂2家企业都处于整合阶段,尚未实际开展此项工作,未完成计划任务。

6.布尔津县和吉木乃县。制定了推行税控装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由于矿山企业规模小以及企业技改等因素,实际未推进。

(二)推行税控装置目前已取得的成效

实践证明,税控装置作为财税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综合治税的重要手段,不仅能有力地促进地区财政增收,还为纳税评估以及其他税种征管提供计税依据,促使矿山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更加科学、透明。

图1 截至2010年8月底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和哈巴河县投入产出对比图(单位:万元)

从财政增收方面来看,自2009年6月推行税控装置工作的1年零2个月的时间里,通过监控数据计算应纳税额与企业申报税额的比对,共查补资源税1792万元。

从目前财政投入产生的效益来看,富蕴县投入272万元,查补资源税款1600万元,已实现投入产出为1:5.87;哈巴河县投入28.07万元,查补资源税款165万元,已实现投入产出1:5.88(图1);青河县投入27.5万元,资源税增收26.96万元。鉴于监控机房初始建设投资在总投资中比重较大,在一次性投入建成后,以后年度新装税控装置设备的分期投入会逐步降低,其投入产出的比例还会不断加大。

注:富蕴县、青河县2010年新投入的9套安装设备尚未正常运行,新装设备投资额未计入两县财政投入产出比。

1.资源税收入增幅明显。矿产资源电子税控装置主要由皮带秤、矿产品产量监控装置、探头和传感器等组成(图2~图4)。其中,矿产品产量监控装置俗称“黑匣子”,通过它把称重数据传输到地税局矿产品监控中心的机房电脑中。目前富蕴县已实现了财政、税务数据共享。

图2 皮带秤计量的数据通过传感器接线盒直接传输到矿产品监控装置里(富蕴县乔夏哈拉金铜矿)

图3 矿产资源电子税控装置组成(哈巴河县阿舍勒铜矿)

截至2010年8月底,富蕴县因安装税控装置,累计查补资源税1600万元。青河县尽管目前采矿量少,企业规模较小,但推行税控装置的积极性很高,2009年安装税控装置当年,资源税增加15.7万元,同比增长65%;2010年在受雪灾影响、开工不足的影响下,资源税较上年同期增加11.2万元,增长70%。哈巴河县两家企业安装税控装置后,资源税累计增收165万元,增长22%。因企业对目前税控装置称重的准确性存在质疑,有45万元应补交的资源税尚未入库。调研组已建议由哈巴河县地税局会同县质监局邀请地区质监部门校验税控称重设备,若校验结果正常,县地税局会及时将该税款征收入库;若确实存在称重不准的问题,及时对设备进行校正。

图4 矿产品产量监控装置

2.为矿产补偿费征收提供了依据。使用税控装置,能够准确掌握原矿量和矿产品产量,通过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相结合,可以对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指标进行科学考核,督促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对于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通过使用认定的矿石开采量数据,便于国土资源部门核实矿产开采量是否正确,核实矿产品的回采率是否与征收补偿费使用的回采率一致。

3.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科学依据。2010年3月,富蕴县地税局在将监控数据与企业申报的矿石量进行比对的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加大矿石抛废量,少申报应交资源税300万元。在查补税款的过程中,该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缴税款,对此,县地税局逐级上报请示,在得到自治区地税局答复和支持后,地区地税局依法将300万元税款及时收缴国库。此案例对其他矿山企业在申报资源量的问题上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另外,政府通过税控装置这双“眼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图5)。如,八钢球团厂的税控装置所监控的不是矿石量,而是铁精粉原料量和球团产品产量,富蕴县之所以增加这项税控装置,其目的是通过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及时获取所需的初级产品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图5 监控矿山的原矿量数据每3分钟上传至地税监控机房电脑中,通过分析软件,可准确监控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哈巴河县阿舍勒铜矿)

4.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以往税务部门征收资源税主要依据企业自行申报矿石量计算应纳税额,最多是将产品产量与矿石品位粗略倒推计算方式,核定原矿的开采量。安装税控装置后,地税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准确获得矿石采选入口的原矿量数据,真正实现了有据可查、依据计征,并建立了以产控销、以销控税、源泉管控的征管模式。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数据的审核分析、评估税款、申报对比、动态监控等工作。另外,通过监控的矿产品产量数据,能够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征收提供依据。如,对产品实际已销售并移库,却暂不列入销售收入的行为,将监控数据与库存、销售进行比对,可查补延时漏缴税款,使企业在相应的会计年度及时完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应收尽收。

二、推行税控装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需要质检部门对称重设备传输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验认定。2010年8月,富蕴县财政局聘请地区和富蕴县质检局对安装的税控设备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但哈巴河县的税控设备尚未进行质量检验,与企业之间尚存在称重数据上的争议。其他安装税控装置的县(市)同样需要做好设备的检验校正工作。

2.当地缺乏设备管理维护人员。目前,各县(市)安装的税控装置尚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技术问题均由大唐公司派驻在阿勒泰地区的技术人员维护处理。一旦保修期满,厂家技术人员撤离阿勒泰地区,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滞后将会影响税控装置正常运行。

三、成效预测及建议

(一)成效预测

截至201年8月,地区已有四个县为20家矿山企业安装了37套税控装置,通过一年多的运行,成效明显。尤其是富蕴和哈巴河两个矿业大县,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的政策下,税控装置是提高监控手段,堵塞征管漏洞,实现税收应收尽收的有效手段。即使今后矿产品资源税征收由“从量”转“从价”,税控装置仍然是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措施。

同时,推行税控装置主要是前期的一次性投入较大,后期新增设备投资数额不大,通过一次投入能够带来长期收益。2010年9月,富蕴县新安装的3家企业5套设备、青河县新安装的4家企业4套设备尚未正式运行,哈巴河县2011年还将计划为2~3家企业安装税控装置,进一步扩大监控面。可以预见,推行税控装置工作的效果将在今后进一步显现。更为关键的是,随着地区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的进一步推进,煤炭加工项目的逐一落地,资源税费增收的空间将会更大。

(二)几点建议

1.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一是区别不同县(市)。对于矿业经济发展滞后的县(市),鉴于其矿山企业规模小,矿石开采量少的现实状况,尚不具备推行税控装置条件,不能盲目投入资金强行推进。否则查补回的资源税不足以支付监控设备的运行成本,将会背离以此增加财政收入的初衷。二是区别矿山企业规模。考虑企业年度实际生产情况、矿石品位高低、矿石抛废量大小等因素,划定安装税控装置系统的企业标准。如,对年采选矿石量在10万吨以上的企业要求安装税控装置,对年采选矿石量10万吨以下企业可暂不作安装要求。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当地税务部门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根据不同矿种、不同规模矿山的实际,采取“以电控税”、“以炸药控税”、“矿产品运输量测算”、“储量核查动态监测”等措施,加强征管,减少管理漏洞。三是对于已推行税控装置的县(市),要根据矿山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监控覆盖面,加强对采矿、选矿、加工的全过程监督,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2.做好对税控装置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地区质量监督部门应配合做好各县(市)税控装置校验的服务工作,在计量器具的校验以及数据准确的鉴定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和配合。

3.培养当地稳定的技术人员。设备投入运行后,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建立一支稳定的技术队伍才能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条件成熟的县市要积极借助大唐公司的技术力量,加快培养自己的技术人员。可以考虑给县财政局增加2~3个事业编制,专门负责对全县的监控系统进行管护。

4.加大宣传交流力度。为使其他县(市)了解税控装置的重要性,切实看到其发挥的效果,建议将此次税控装置汇报以地委督查通报形式下发各县(市)。另外,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强有力地推进此项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

地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