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教有关破坏计算机系统信息罪和有关非法入侵计算机罪

2.电脑死机?这些问题可能是罪魁祸首

3.电脑"罢工"的背后原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电脑系统恶意破坏怎么处理_电脑系统恶意破坏

1黑客的兴起

黑客最早始于20 世纪50年代,最早的计算机1946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出现,而最早的黑客出现于麻省理式学院,贝尔实验室也有。最初的黑客一般都是一些高级的技术人员,他们热衷于挑战、崇尚自由并主张信息的共享。

1994年以来,因特网在全球的迅猛发展为人们提代了方便、自由和无限的财富,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越来越网络化,并且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信息时代已经到来,信息已成为物质和能量以外维持人类社会的第三资之出源,它是未来生活中的重要介质。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因特网技术的迅速发展,黑客也随之出现了。

2黑客的定义与特征

“黑客”一词是由英语Hacker英译出来的,是指专门研究、发现计算机和网络漏洞的计算机爱好者。他们伴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而产生成长。黑客对计算机有着狂热的兴趣和执着的追求,他们不断地研究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发现计算机和网络中存在的漏洞,喜欢挑战高难度的网络系统并从中找到漏洞,然后向管理员提出解决和修补漏洞的方法。

黑客不干涉政治,不受政治利用,他们的出现推动了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与完善。黑客所做的不是恶意破坏,他们是一群纵横与网络上的大侠,追求共享、免费,提倡自由、平等。黑客的存在是由于计算机技术的不健全,从某中意义上来讲,计算机的安全需要更多黑客去维护。借用myhk的一句话“黑客存在的意义就是使网络变的日益安全完善”。

但是到了今天,黑客一词已经被用于那些专门利用计算机进行破坏或入侵他人的代言词,对这些人正确的叫法应该是cracker,有人也翻译成“骇客”,也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出现玷污了“黑客”一词,使人们把黑客和骇客混为一体,黑客被人们认为是在网络上进行破坏的人。

一个黑客即使从意识和技术水平上已经达到黑客水平,也决不会声称自己是一名黑客,因为黑客只有大家推认的,没有自封的,他们重视技术,更重视思想和品质。

3黑客的态度

Hacker 们解决了问题并创造新东西, 他们相信自由并自愿的互相帮助. 想要被别人接受成为一位 hacker, 你必须发自内心的表现出这种态度. 为了要很自发的表现出这种态度, 你就必须先完全认同这些态度.

如果你只是把学习 hacker 态度这件事当作一种能在这个文化赢得认同的途径,那么你已经忽略了真正的重点. 由衷的接受这些态度是很这要的, 这能帮助你学习并维持你的动机. 就像那些具创造性的艺术一样, 成为一位大师的最有效方法是学习大师们的精神; 并不只是学习知识和情绪而已.所以, 如果你想要成为一位 hacker, 请反复的做下面的事情, 直到你完全领会它们:

<1>. 这世上充满著等著被解决的迷人问题.

作为一个 hacker 是充满快乐的, 但这是一种因为努力得到成果所带来的快乐. 努力的成果则带来动机. 成功的运动家的动机则来自于, 使他们的身体不断进化,并把自己推向物理上的极限所带来的快乐. 类似的情形, 要成为 hacker, 你必须要能从解决问题, 精进技术, 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中感受到一种悸动.如果你不是天生就能感受到这种悸动的人, 那么, 为了要成为 hacker, 你必须使自己变成这样的人. 否则, 你会发现你的 hacking energy 就会像性, 金钱, 和社交活动一样, 因为分心而被消磨掉.(你也必须为你的学习能力建立一种信念直到你完成你的工作 -- 即使你只处理一小部份, 而你也不知道你到底还要学些什么东西才有辨法解决你的问题, 但是你会努力学习, 准备充足, 以应付下一个问题.)

<2>. 没有任何人解决同一个问题.

富创造力的头脑是贵重而有限的资源. 有这么多迷人的新问题在那等著被解决.因此富创造力的头脑不该被浪费的用来重复发明轮子.身为一位 hacker, 你必须了解到其它 hacker 们的时间也是很宝贵的 -- 所以,分享资讯, 解决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给其它 hacker 以解决新的问题, 这些几乎算是道义上的责任.( 即使 hacker 们所拥有的大多是从其它 hacker 的身上得来的, 但这并不意味你必需把你创造的作品全部交出来, 你可以卖出足够数量的产品, 以求得温饱, 给付房租和买电脑设备, 这和 hacker 的价值观并不相违背. 使用你的 hacking 技能以供给一个家庭的生活, 甚至是致富, 只要你仍不忘记你是一位 hacker, 那么这些行为并不会产生矛盾. )

<3>. 无聊而单调的工作是有害的.

Hacker们(有创造力的人也是一样)永远不该做一些无聊而单调并且愚蠢的反复性工作. 因为,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话, 这表示他们正在做一些不是他们该做的事-- 解决新的问题. 这样的浪费对任何人而言都是一种伤害. 无聊单调的工作不只是无趣而已, 而且是一种有害的物质.要做为一位 hacker 要能尽可能的自动避免无聊, 对此你必须有相当的认知. 这不只是为了你自己而已, 也是为了所有的人(尤其是其它的 hacker).(这有一些例外. 有时候 hacker 们会去做一些被认为无聊或重复性的工作, 当做脑力的训练, 或是为了要学习得某种技能或某种你所没有的特殊经验. 不过这是一种选择, 任何人都不该被强迫面对无聊事. )

<4>. 自由才好.

hacker们天性上是反对独裁的. 任何一个给你命令的人就能给你一个独裁式的工作,

并且可以给你一些笨的可以的理由, 停止你解决任何吸引著你的问题. 所以任何独裁式

的行为都会被挑战, 以免会危害到你和其它的 hacker 们.(这和为反对而反对是不同的, 小孩子是需要被指导和阻止他们犯错. hacker 也会同意接受某些权威, 照著指示做以较短的时间得到他想要的. 不过那是一种有限且理性的协定; ..... )专制在监察和保密这些事上是很有效的方法. 这些行使专制的人并不相信自愿性质的合作和资讯分享 -- 他们只相信在他们控制之下的合作关系. 所以, 身为一位 hacker,你必具有一种敌对的天性, 以对抗监察, 秘密和使用外力强迫或迷惑可以信任的人等行为. 你必须以互信做为你行为的基础.

<5>. 态度并非不等效于能力

要成为一位 hacker, 你必须开始培养这些态度. 但, 如果你只是单独的模仿某一种态度, 这并不能使你成为一位真正的 hacker, 也不会使你成为一位运动冠军或摇滚明星.因此, 你必须学会猜疑态度和尊敬各种能力. Hacker 们不会想浪费时间在虚华的人的身上, 他们尊敬的是能力 -- 特别是身为 hacker 的能力, 但对于其它方面的能力也是充满敬意. 如果有能力追求一些很少人能弄懂的技术,追求精神上的技巧, 并能集中精神, 那就再好不过了.

如果你尊敬各种的能力, 那么你就会乐于自己发展这些能力 -- 这会使的努力工作和奉献成为一种刺激性的消遣而非一份苦差事. 这对于想要成为 hacker 的人而言, 是很重要的.

<4>黑客守则

如下:

1。不恶意破坏任何的系统,这样只会给你带来麻烦。恶意破坏他人的软体将导致法律责任,如果你只是使用电脑,那仅为非法使用!!注意:千万不要破坏别人的软体或资料!!,

2。不修改任何的系统档,如果你是为了要进入系统而修改它,请在达到目的后将它改回原状。

3。不要轻易的将你要hack的站台告诉你不信任的朋友。

4。不要在bbs上谈论你hack的任何事情。

5。在post文章的时候不要使用真名。

6。正在入侵的时候,不要随意离开你的电脑。

7。不要侵入或破坏政府机关的主机。

8。不要在电话中谈论你hack的任何事情。

9。将你的笔记放在安全的地方。

10。想要成为hacker就要真正的hacking,读遍所有有关系统安全或系统漏洞的文件(英文快点学好)!

11。已侵入电脑中的帐号不得清除或涂改。

12。不得修改系统档案,如果为了隐藏自己的侵入而做的修改则不在此限,但仍须维持原来系统的安全性,不得因得到系统的控制权而将门户大开!!

13。不将你已破解的帐号分享于你的朋友。

自觉遵守吧,黑客们~~~~

作为一名黑客道德是非常重要的,这往往决定一个黑客的前途和命运。如果开始学习的时候就是为了扬名或非法获利,那就不能称之为黑客。但是虚拟的网络世界不能用现实中的规范去管理,而黑客又是在这个虚拟世界里最渴望自由和共享的。虽然网络上的黑客道德或守则出现很多,也有很多黑客章程,但是这些所谓的道德往往成为一张白纸,而黑客们真正遵守的是来自内心真诚的道德,是一种信仰而不是人为的外在的一种守则。也只有这些来自于黑客们内心中的道德才可以真正的约束他们。

当然有很多黑客守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自我约束的。比如:爱国,远离政治和权利斗争;同情弱者,站在霸权的对立面;低调,克制自我表现欲望等等。。。

请教有关破坏计算机系统信息罪和有关非法入侵计算机罪

软件和硬件来分析电脑死机的原因。

硬件接触不良或品质问题

板卡接触不良或品质问题致设备运行不稳定;电脑散热不良致使CPU或显卡芯片温度过高而死机,其中有硬件设计缺陷,比如某些被召回的显卡或计算机部件。

病毒或恶意插件入侵

病毒或恶意插件入侵,导致系统被破坏。

远程木马控制

用户遭到远程木马控制,电脑一切都在黑客的掌握之中。

驱动不兼容

电脑安装的驱动不兼容,电脑运行一段时间就出现死机情况。

软件兼容性问题

软件本身兼容性问题,软件不兼容严重冲突与系统冲突,出现电脑死机情况。

电脑死机?这些问题可能是罪魁祸首

21世纪将是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时代,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21世纪的时代特征,计算机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在为国家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无限商机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兴的犯罪名词━━计算机犯罪。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针对这一高科技犯罪,在立法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计算机犯罪方面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态。面对计算机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更难的特点,司法部门如何处理计算机犯罪案件,是一个既紧迫又需长期研究的问题。我国《刑法》中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列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表明了我国在打击计算机犯罪活动的坚决态度。作为一名计算机从业人员,笔者深知计算机犯罪的严重后果,在此对该类犯罪的危害、犯罪对象来源以及该类犯罪在刑法上的疏漏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目的。

一、计算机犯罪的危害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信息网络涉及到国家的政府、军事、文教等诸多领域。其中存贮、传输和处理的信息有许多是重要的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商业经济信息、银行资金转帐、股票证券、能源资源数据、科研数据等重要信息。有很多是敏感信息,甚至是国家机密。计算机犯罪带来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文件资料失密;二是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的破坏。中国的网络事业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上网计算机数有六百七十万台,上网用户达到一千六百九十余万。因特网使用人群在中国每年增长比例都超过100%。网民总人数已超过1500万人。网上银行、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政府、企业因特网技术应用出现前所未有的热潮。伴随着网络兴起而来的是计算机犯罪案件也急剧上升,计算机犯罪已经成为普遍的国际性问题。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报告,计算机犯罪是商业犯罪中最大的犯罪类型之一,每笔犯罪的平均金额为45000美元,每年计算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亿美元。而计算机犯罪大都具有瞬时性、广域性、专业性、时空分离性等特点。通常计算机罪犯很难留下犯罪证据,这大大刺激了计算机高技术犯罪案件的发生。计算机犯罪案率的迅速增加,使各国的计算机系统特别是网络系统面临着很大的威胁,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根据美国计算机安全协会与联邦调查局的一次联合调查统计,仅该国有53%的企业受到过计算机病毒的侵害,42%的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在过去的12个月被非法使用过。而五角大楼的一个研究小组称美国一年中遭受的攻击就达25万次之多。 如俄罗斯黑客弗拉基米尔.利文与其伙伴从圣彼得堡的一家小软件公司的联网计算机上,向美国CITYBANK银行发动了一连串攻击,通过电子转帐方式,从CITYBANK银行在纽约的计算机主机里窃取1100万美元。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崛起伴随而来的“计算机病毒”,更是让人闻“毒”色变,每年因计算机病毒发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二、计算机犯罪种类划分和动机概述

黑客(Hacker)本意是指在计算机程序设计领域中,非常熟悉计算机程序设计技术而热衷于编制新程序的电脑迷,而现在逐渐演变为一个未经许可“侵入”计算机程序系统的人,或是怀有恶意破坏计算机程序系统、编制计算机病毒的代称。而计算机黑客则正是计算机犯罪的主要来源。对黑客进入电脑系统的行为,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是“黑客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是网上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有害信息,如传播计算机病毒、***秽图像等;三是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盗窃、贪污、挪用公款;四是非法盗用使用计算机资源,如盗用帐号、窃取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机密等;五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恐吓、敲诈等其他犯罪。随着计算机犯罪活动的日益新颖化、隐蔽化,未来还会出现许多其他犯罪形式。从目前我国所破获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普遍都是精通计算机的青年学生。究其犯罪动机,笔者认为有以下二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不是出于恶意,而是抱着好玩或显示自身的计算机技术特长,把入侵别人的电脑系统当作是对自己的能力的一种挑战,入侵系统后并不实施破坏行动而退出,可称之为非恶意入侵者。二是行为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入侵电脑系统的目的是窃取商业情报、资料或国家秘密;或为显示自己的能力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导致系统瘫痪,这类黑客可称之为恶意入侵者。

三、我国《刑法》中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规定

1、《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犯罪对象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上述三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而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该类系统而故意侵入。触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且后果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触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我国《刑法》中有关计算机犯罪刑罚的疏漏

在现代生活中,计算机已经成为人们在信息交流和日常工作中一种十分重要的工具,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发展社会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已将对计算机犯罪的处罚提高到刑罚处罚的高度,从上述两罪看,其处罚不可谓不重,同时也显视了我国对计算机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决心,但是由于法律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犯罪的处罚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1、两罪不能涵盖计算机犯罪的全部行为。如:曾轰动一时的上海热线案中,杨某因侵入“上海热线”8台服务器,破译了大部分工作人员和500多个合法用户的帐号和密码,其中包括2台服务器的超级用户帐号和密码,非法窃用该“热线”2000多个小时,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逮捕。后公安机关又将强制措施由逮捕改为取保候审。而该案则是一个典型的“三不象”案件,理由是:(1)杨某不构成“非法侵入计算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中对该罪的规定,杨某侵入的是网络服务商的信息系统,而不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其犯罪对象与该罪所指犯罪对象不同一,所以不构成该罪。(2)杨某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该罪的规定,行为人虽然具有删除、修改、并可造成网络瘫痪的能力,但其并未实施该行为,即使实施了该行为,也必须达到刑法所规定的“后果严重”才可以该罪追究其责任。(3)杨某不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87条规定,从法理上讲,杨某的行为与盗用长途电话、移动号码实质相同,但在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该类违法行为所侵犯的对象是通讯用户,而不包括通讯服务提供商,即网络服务商(ISP),刑法第265条中有关盗窃数额计算中,仅涉及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情况,没有涉及计算机网络的情况,如果扩大解释则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只能得出杨某不构成盗窃罪的结论。

2、对“后果严重”一词没有准确的界定标准。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后果严重”一词的准确界定标准是什么?,达到什么样的后果才称为严重?又如首例黑客入侵证券网络案中,章某为帮朋友炒股搞内幕资料而非法入侵证券公司的电脑系统,拷贝了客户帐号、资金余额等明细资料,章某被抓获后,经审查司法部门认定章某为“无罪”。就该案而言,与前述一案有一些相同之处,那么章某又构不构成“盗窃商业秘密罪”呢?争论的焦点又在于按照刑法规定,要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盗窃商业秘密罪,对“后果严重”的含义如何界定,后果严重是否以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为唯一的认定依据。对司法机关的“无罪”认定,笔者赞同,理由是:章某有利用计算机盗窃商业机密罪的行为,但并没有构成盗窃商业机密罪。在刑法上,找不到给章定罪的条文,无论我们出于怎样的保护知识经济的良好目的,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要看行为结果的,章某一案中,并未造成谁的经济损失。刑法第219条规定,要给商业秘密之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该罪。在我们现在的法律解释中,损失指的就是经济损失,现在没有经济损失,怎么定罪呢?

四、打防结合,标本兼治

1、加强立法,从重、从严打击计算机犯罪行为

在依法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过程中,注重加强立法建设。目前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我国还散见于《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中,不够系统、集中,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为更好地依法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网络安全,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办法,制定一部专门法律,通过增强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依法治理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由于互联网作为全球信息交流的纽带,正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许多信息库连接在网上,很大部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计算机犯罪行为应予以严厉的处罚,从而提高犯罪行为的成本。在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下列办法解决计算机犯罪定性处罚难的问题:如修改《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被侵入的对象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扩大到经济建设、公共信息服务领域。或者是增加“非法操作或无权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填补两罪之间的空白。

电脑"罢工"的背后原因

电脑死机是一件非常烦人的事情,它可能会让您的工作或计划受到影响。本文将为您介绍电脑死机的几种常见原因,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电脑故障的根源。

板卡接触不良或品质问题

电脑死机可能是由于板卡接触不良或品质问题导致的。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检查硬件是否正常,或者更换板卡以解决问题。

电脑散热不良

电脑散热不良可能会导致CPU或显卡芯片过热而死机。这可能是硬件设计上的缺陷,您需要更换散热器或者改进散热系统。

远程木马控制

您的电脑可能被远程木马控制,一切都在黑客的掌控之中。保护您的隐私至关重要,您需要安装杀毒软件或者防火墙来保护您的电脑。

病毒或恶意插件入侵

病毒或恶意插件入侵可能会导致系统遭受破坏,电脑安全需要重视。您需要安装杀毒软件或者防火墙来保护您的电脑。

驱动不兼容

电脑安装的驱动不兼容,运行一段时间就出现死机情况,给您带来不便。您需要更新驱动程序或者更换硬件以解决问题。

软件兼容性问题

软件本身存在兼容性问题,与系统冲突导致电脑死机。解决方法亟待解决,您需要更新软件或者更换硬件以解决问题。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电脑故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为大家分析电脑#罢工#的背后原因。

硬件故障

电脑硬件故障是电脑"罢工"的主要原因之一。板卡接触不良或机子碰撞可能导致设备运行不稳定,而电脑灰尘堆积、散热不良等问题则可能导致CPU或显卡芯片过热,从而导致死机。此外,某些硬件设计缺陷也可能导致电脑"罢工",例如某些被召回的显卡或计算机部件。

软件故障

电脑软件故障也是电脑"罢工"的常见原因之一。远程木马控制、病毒或恶意插件入侵可能导致系统遭受破坏,而驱动不兼容、软件兼容性问题等问题则可能导致电脑运行一段时间后出现死机。严重冲突与系统冲突也可能导致电脑"罢工"。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属于违法行为。

一、故意制作传播

故意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的犯罪及处罚包括: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的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可自我复制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破坏性程序隐藏在可执行程序中或者数据文件中,在计算机内部运行的一种干扰程序。传播计算机病毒,是指将上述病毒以各种方式输入计算机,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将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变更、删除、毁损、分解,最终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失灵或者崩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第4项的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二、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Computer Virus)是编制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数据的代码,能影响计算机使用,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计算机病毒是一个程序,一段可执行码。就像生物病毒一样,具有自我繁殖、互相传染以及激活再生等生物病毒特征。

三、计算机病毒特点

1、传染性是病毒的最基本特征,是判断一段程序代码是否为计算机病毒的依据。

2、破坏性占用系统资源,删除或者修改文件或数据,加密磁盘中的一些数据、格式化磁盘、降低运行效率或者中断系统运行,甚至使整个计算机网络瘫痪。

3、潜伏性,计算机病毒程序进入系统之后不会立即发作,可以在几周甚至几年内隐藏在合法文件中,对其他文件进行传染,而不被人发现,只有条件满足时才被激活

4、可触发毒因某个事件或者数值的出现,诱使病毒实施感染或进行攻击的特性。

5、衍生性被其它恶意攻击者所模仿,从而衍生出新的计算机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