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为mate10双系统警务通链接电脑违法吗

2.侵入别人的计算机算是犯罪吗?

3.入侵别人电脑,或者网站犯法吗

4.提供pos机给别人盗刷犯法吗

5.黑客入侵别人的计算机系统造成损失,他会面临刑事责任吗?

6.帮别人刷粉会坐牢吗

帮别人刷电脑系统犯法吗,帮别人刷pos机赚钱吗

不可以。现在是数字信息时代,每一个手上使用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工具,都储存有大量的信息资料,绑定着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各种密码等等,一旦这些信息或资料泄露或者账号密码被盗,就造成财产损失。另外,手机或电脑还是属于个人隐私的常用工具,也是不可以轻易借给别人的。因此,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都是不能轻易把手机或电脑借给别人使用的。

华为mate10双系统警务通链接电脑违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

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侵入别人的计算机算是犯罪吗?

违法。华为mate10双系统警务通链接电脑属于刷机,会破坏原有系统,违反软件著作权法,是违法违规行为。华为mate10一般指10是华为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在德国慕尼黑发布的手机产品。

入侵别人电脑,或者网站犯法吗

非法侵入别人的计算机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权:?

(一)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二)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三)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第二十三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文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提供pos机给别人盗刷犯法吗

如果有以下情形,违法。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要坐牢:

1 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4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

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也就是说,具体处罚决定,需要看该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违法是肯定的,但要达到犯罪的程度,还是有区别(程度更严重)的。

黑客入侵别人的计算机系统造成损失,他会面临刑事责任吗?

提供pos机给别人盗刷犯法。根据国家法律显示,提供pos机给别人盗刷属于非法经营罪,犯法。POS机全称为销售点情报管理系统,是一种配有条码或OCR码技术终端阅读器,有现金或易货额度出纳功能。

帮别人刷粉会坐牢吗

会。?

因为本身侵犯别人的系统隐私就是要面临处罚。所以我觉得黑客入侵别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肯定会造成一些损害,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面临一些形式的处罚。?

一、这种非法入侵,别人的计算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这种非法入侵,别人计算机系统的行为,肯定是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出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话是有获得有期徒刑的这种规定的。所以一般不是亲近的人的话,我们尽量不要让别人入侵,我们的计算机系统,而且入侵别人的计算机系统的话会导致我们的个人隐私泄露,所以是十分危险的。

二、如何防止黑客的入侵?

那么如何要防止黑客的入侵呢?因为防止普通的黑客入侵的话,我们安装普通的杀毒软件就可以了。并且我们在点击网址的时候,一定不要点一些非法的网址,这样的话可能会被黑客找到破绽,然后破解我们的计算机系统。另外的话我遇到一些高级黑客的话,我们就要找到专业的人士来帮助我们破译,我们的计算机系统。

三、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怎样的解决?

我们如果发生了这样事,应该怎样来解决呢?如果只是简单的就是地区性的发生了这种黑客入侵的现象的话,我们可以进行杀毒或者重装系统就可以了。那么如果遇到一些非常厉害的黑客的话,我们就需要找到专业的人士进行帮我们解除计算机系统的问题。如果黑客在侵略我们的计算机系统当中侵犯了我们的个人隐私的话,我们这个时候就要已报警来进行维权了。?

总结。我们通过分析这种非法入侵计算机是否属于违规行为和如何防止黑客的入侵进行了深度的探讨。那么当我们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的话,我们应该怎样解决的方法进行了分析。如果有什么好的想法好的意见,请在下方留言。

帮别人刷粉可能坐牢。

帮别人刷粉涉嫌非法引流。“吸粉引流”是手段翻新的一种方式,嫌疑人通过微信、QQ、抖音等网络平台,完成实施的“引流”任务,再由电信网络集团对受害人通过发送网络网站等方式实施电信网络。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三名被告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粉丝引流”服务,最终被判刑。

被告人崔某甲为非法牟利,以中间商、“卖粉商”的身份在网络上从事“粉丝引流”活动。2020年6月至7月期间,崔某甲作为中间商,从中牟取利益600元。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崔某甲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租用办公区作为工作室,并购置电脑、手机等工具,用于登录抖音账号,上传虚假的游戏内容,直接作为“卖粉商”从事“粉丝引流”活动,并邀约被告人崔某乙、李某等人一起进行非法“粉丝引流”活动。崔某乙负责登录抖音账号,上传虚假的游戏,并在视频内发布虚假评论,以此吸引粉丝,帮助进行“粉丝引流”,每月获取报酬5000元。李某负责接收“卖粉”资金。经查证,2020年9月至11月期间,崔某甲收到“卖粉商”结算金额共计1337923元,违法所得636423元;崔某乙的违法所得共计19500元;李某名下接收“卖粉”资金共计119192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甲、崔某乙、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粉丝引流”帮助,其支付结算金额及违法所得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崔某甲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崔某乙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